【出納組公告】114學年度第1學期舊生學雜費繳費單列印通知

主旨:114學年度第1學期舊生學雜費繳費單自 114 年8月11日(一)起,請自行至台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站下載並列印繳費單繳費,繳費截止日:9月8日(一),請務必於開學前繳費完成,以下內容請詳閱。

適用對象:日間部四技、二技、五專、二專、碩士在職專班、產碩專班、研究所一般生(含碩士班、博士班)

【說明】:

一、繳費前,請再次確認繳費單上為114學年度第1學期

二、繳費單繳費截止日:114年9月8日(一),請如期繳費。

三、學生具減免身分資格者,請持減免後之金額繳費單再做繳費或辦理就學貸款。

四、欲申請就學貸款者請持學雜費繳費單向臺灣銀行辦理貸款,研究生若要申貸書籍費及學分學時費(最高可貸14學分)亦請一併辦理申請貸款。就學貸款除應繳學雜費外,可視需求額外增貸:書籍費(最高3,000元、五專前三年最高1,000元)、住宿費 (校外住宿最高可貸21,000元、校內住宿依實際收取費用辦理貸款;另住宿費申貸僅限第一學期)、低收入戶可加貸生活費4萬;中低收可加貸生活費2萬。有關就學貸款申辦相關問題請洽生活事務組薛小姐,分機5176(手機直撥05-6315176)。

五、延修生欲辦理就學貸款者,請至校務 eCare 系統下載「延修/畢生就學貸款申請書」並完成核章後,即可直接至臺灣銀行虎尾分行辦理就學貸款,於114年9月12日(五)前繳回貸款申請書第二聯至生活事務組;惟延修生就學貸款申請書之資料,僅為辦理就學貸款之用,不代表最後網路選課篩選結果;非就學貸款延修生請依規定時間完成加退選手續,並於開學後第二梯次(學雜費/學分學時費)繳費單公告下載之日起,自行於台銀學雜費入口網站列印繳費單後,於繳費截止日前完成並完成註冊。

六、逾繳費期限各代收管道將自動關閉,將無法使用信用卡、郵局及便利超商繳納。逾期請持紙本繳費單至台銀各分行臨櫃繳納或透過網路ATM、台灣PAY及全省自動櫃員機(ATM)繳納,ATM繳納步驟請詳見繳費單最下欄位。

七、欲辦理就學貸款者勿持本單繳費,依學生註冊須知規定,超過辦理貸款期限,請勿持繳費單至台銀辦理貸款。

八、出納組提供電腦設備,供無法自行列印註冊繳費單同學使用。

九、本校預設之系統識別碼共7碼,為學生之出生年3碼+月份2碼+日期2碼。出生年月日為不足位數者,請於前方自行補數字0切勿自行修改識別碼,以免造成後續登入失敗問題。若已自行申請變更識別碼,造成無法登入問題,請依各項不同繳費單(代收類別),電洽承辦人協助處理繳費單下載相關事宜。國立虎尾科技大學(日間部學雜費),代收類別→ 111752,請洽 出納組 廖小姐 (分機5212,手機直撥05-6315212)

十、同學自行上網下載列印繳費單網址:台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https://school.bot.com.tw/newTwbank/StudentLogin.aspx

    如有繳費單下載或繳費相關問題,請洽 出納組 廖小姐 (分機5212,手機直撥05-6315212)

(註:登入密碼共7碼,為學生之出生年3碼+月份2碼+日期2碼。出生年月日為不足位數者,請於前方自行補數字0,輸入範例如下)

總務處 出納組 敬啟

114.07.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