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年8月12日(一)開放113學年度第1學期日間部舊生學雜費繳費單下載通知(繳費期限09月09日)

主旨:113學年度第1學期舊生繳費單自 113 年8月12日(一)起,請自行至台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站下載並列印繳費單繳費,請務必於開學前完成繳費,以下內容請詳閱。

說明:

1.繳費前,請再次確認繳費單上為113學年度第1學期

2.繳費單繳費截止日:113年9月9日(一),請如期繳費。

3.學生具減免身分資格者,請持減免後之金額繳費單再做繳費或辦理就學貸款。

4.欲辦理就學貸款者請持學雜費繳費單向台灣銀行辦理貸款,研究所欲貸書籍費及學分學時費請一併辦理貸款,最高可貸14學分。就學貸款可貸金額含書籍費最高3,000元、住宿費(校外住宿每學期最高可貸10,500元、校內住宿依實際收取費用辦理貸款),低收可加貸生活費4萬;中低收可加貸生活費2萬。就學貸款相關問題請洽生活輔導組薛小姐,分機5176(手機直撥05-6315176)

5.延修生欲辦理就學貸款者,請至校務 eCare 系統下載「延修/畢生就學貸款申請書」並完成核章後,即可直接至臺灣銀行虎尾分行辦理就學貸款,於113 年9 月 13 日前繳回貸款申請書第二聯至生活輔導組;惟延修生就學貸款申請書之資料,僅為辦理就學貸款之用,不代表最後網路選課篩選結果;非就學貸款延修生請依規定時間完成加退選手續,並於開學後第二梯次(學雜費/學分學時費)繳費單公告下載之日起,自行於台銀學雜費入口網站列印繳費單後,於繳費截止日前完成並完成註冊。

6.逾繳費期限各代收管道將自動關閉,將無法使用信用卡、郵局及便利超商繳納。逾期請持紙本繳費單至台銀各分行臨櫃繳納或透過網路ATM、台灣PAY及全省自動櫃員機(ATM)繳納,ATM繳納步驟請詳見繳費單最下欄位。

7.欲辦理就學貸款者勿持本單繳費,依學生註冊須知規定,超過辦理貸款期限,請勿持繳費單至台銀辦理貸款。

8.出納組提供電腦設備,供無法自行列印註冊繳費單同學使用。

9.同學自行上網下載列印繳費單網址:台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https://school.bot.com.tw/newTwbank/StudentLogin.aspx

    如有繳費單下載或繳費相關問題,請洽 出納組 廖小姐 (分機5212,手機直撥05-6315212)

(註:登入密碼共7碼,為學生之出生年3碼+月份2碼+日期2碼。出生年月日為不足位數者,請於前方自行補數字0,輸入範例如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