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出納組公告】114年1月20日(一)開放113學年度第2學期日間部學雜費繳費單下載(繳費期限02月17日)
主旨:113學年度第2學期舊生繳費單自 114 年1月20日(一)起,請自行至台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站下載並列印繳費單繳費,繳費截止日:2月17日,請務必於開學前繳費完成,以下內容請詳閱。
對象:日間部四技、二技、五專、二專、碩士在職專班、產碩專班、研究所一般生(含碩士班、博士班)。
說明:
1.繳費前,請再次確認繳費單上為113學年度第2學期。
2.繳費單繳費截止日:114年02月17日(一),請如期繳費。
3.學生具減免身分資格者,請持減免後之金額繳費單再做繳費或辦理就學貸款。
4..欲辦理就學貸款者請持學雜費繳費單向台灣銀行辦理貸款,研究所欲貸書籍費及學分學時費請一併辦理貸款,最高可貸14學分。就學貸款可貸金額含書籍費最高3,000元、住宿費(校外住宿每學期最高可貸10,500元、校內住宿依實際收取費用辦理貸款),低收可加貸生活費4萬;中低收可加貸生活費2萬。就學貸款相關問題請洽生活輔導組薛小姐,分機5176(手機直撥05-6315176)。
5.延修生欲辦理就學貸款者,請至校務 eCare 系統下載「延修/畢生就學貸款申請書」並完成核章後,即可直接至臺灣銀行虎尾分行辦理就學貸款,於114年2月21日(五)前繳回貸款申請書第二聯至生活輔導組;惟延修生就學貸款申請書之資料,僅為辦理就學貸款之用,不代表最後網路選課篩選結果;非就學貸款延修生請依規定時間完成加退選手續,並於開學後第二梯次(學雜費/學分學時費)繳費單公告下載之日起,自行於台銀學雜費入口網站列印繳費單後,於繳費截止日前完成並完成註冊。
6.逾繳費期限各代收管道將自動關閉,將無法使用信用卡、郵局及便利超商繳納。逾期請持紙本繳費單至台銀各分行臨櫃繳納或透過網路ATM、台灣PAY及全省自動櫃員機(ATM)繳納,ATM繳納步驟請詳見繳費單最下欄位。
7.欲辦理就學貸款者勿持本單繳費,依學生註冊須知規定,超過辦理貸款期限,請勿持繳費單至台銀辦理貸款。
8.出納組提供電腦設備,供無法自行列印註冊繳費單同學使用。
9.本校預設之系統識別碼【共7碼,為學生之出生年3碼+月份2碼+日期2碼。出生年月日為不足位數者,請於前方自行補數字0】 ,切勿自行修改識別碼,以免造成後續登入失敗問題。若已自行申請變更識別碼,造成無法登入問題,請依各項不同繳費單(代收類別),電洽承辦人協助處理繳費單下載相關事宜。國立虎尾科技大學(日間部學雜費),代收類別→ 111752,請洽 出納組 廖小姐 (分機5212,手機直撥05-6315212)
10.同學自行上網下載列印繳費單網址:台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 https://school.bot.com.tw/newTwbank/StudentLogin.aspx。
如有繳費單下載或繳費相關問題,請洽 出納組 廖小姐 (分機5212,手機直撥05-6315212)
(註:登入密碼共7碼,為學生之出生年3碼+月份2碼+日期2碼。出生年月日為不足位數者,請於前方自行補數字0,輸入範例如下)
